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协会是哪一年解散的) 短讯

来源:互联网 | 2023-04-23 10:33:19 |

关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 的知识大家了解吗?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 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一起来了解下吧!


(资料图)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以下是小编对这个问题的总结。让我们看一看。

一、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最根本的区别是()。

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性质。

以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初级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个体农民在互助小组的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其特点是土地股份、耕畜、农具作价进入社会,社会实行统一管理。

成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按成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他们加入社会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扣除农业税、生产成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后进行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是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土地、牲畜、农具仍归农民私人所有,但集体交给合作社集体使用。牲畜和农具也可以折价退还给公众。合作社的农副产品净收入一部分缴纳农业税,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一部分以劳动报酬、土地报酬和其他生产资料报酬三种形式在成员之间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简称“高级合作社”。在先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合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

农民合作社的条件:

五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程序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保存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农民应当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不足20人的,可以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员1人;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二。农业协会是哪一年解散的

三。农村初级社会是哪一年

四。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

自然是社会主义。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称为初级合作社。中国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建立的半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从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一种形式。基本上,社会通常是在互助团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特点是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统一管理和使用私有土地、牲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并根据土地的质量和数量分配适当的土地红利。

而其他加入社会的生产资料也会获得一定的报酬。基层社会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统一 *** 劳动。成员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获得劳动报酬,产品由社会统一管理。

以上是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s2/]及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问题(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对你有用!

\

关键词: 农业生产